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国有公司:

为加强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创建成效、投资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日博体育_日博体育在线-官网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第15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抄告单〔2019〕133号)等精神,特制定《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财  政  局

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中央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着力保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日博体育_日博体育在线-官网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中央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奖补资金)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的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专项奖补资金。

第三条 中央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的《余杭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19-2020年使用方案》中的项目。

第四条 中央奖补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发展现代农业的新机制、新模式、新体系,进一步激发改革活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产业园跨越式发展。

(二)坚持重点突破。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的薄弱和关键环节,中央奖补资金用于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过程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休闲农业设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三)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中央奖补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第五条 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余产业园办”)总体牵头本区域内的创建管理工作,做好项目的申报、日常监管、各项工作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验收准备工作等;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牵头做好相关镇街及单位的产业园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及检查验收;径山镇、瓶窑镇、余杭街道、中泰街道、闲林街道、农林集团和旅游集团等相关镇街及单位按照上报的国家产业园创建方案,承担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角色,完成相关项目立项、申报、实施和验收等具体工作,并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相关部门立项审批为准。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产业园创建方案中涉及的中央奖补资金具体项目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项目管理。

第七条 分类实施。中央奖补资金项目所涉项目分类实施,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项目按照原有渠道组织实施,项目相关资料报“余产业园办”备案。径山镇、瓶窑镇、余杭街道、中泰街道、闲林街道、农林集团和旅游集团等相关镇街及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按照产业园创建方案,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材料,报“余产业园办”审核后,由相关单位立项后实施。

第八条 项目变更。项目实施单位要按要求做好项目推进,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实施方案。确需项目调整更变的,由审批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变更批复。

第九条 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工程造价结算须按照我区相关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办法执行,财务决算由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并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 资金分配。中央奖补资金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的《余杭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19-2020年使用方案》明确的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资金下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施方案以及重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拨付。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建设合同等进行拨付。

第十二条 资金管理。涉及中央奖补资金的投资项目按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各相关镇街及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 “余产业园办”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采取抽查等形式,做好监督检查。积极采取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等方式,开展中央奖补资金绩效评价。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0年2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从2019年1月1日至创建结束。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余产业园办”负责解释。


附件:余农发〔2020〕6号.wps


分享: